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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立富光國民中學115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國民中學增置學務人力計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一、甄選名額、工作時間、工作期限、工作內容及待遇如下:
(一)名額:正取 1 員。
(二)工作時間:以配合學校作息每天上班 8 小時及維持全年上班總時數不變為原則;惟因業務需求或學生作息需要,得予以彈性調整,其具體工作時間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三)工作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6年 7 月 31 日止。本案屬教育部專案補助,如因中央暫停補助、業務緊縮或預算不能支應時,依《勞動基準法》得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四)工作內容:
1.校園安全之促進維護及危機管理:
(1)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2)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3)防制校園霸凌。
(4)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
(5)緊急事件處理支援及通報作業。
(6)執行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校外聯合巡查等相關事宜。
2.協助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
(2)協助校園事件(管教、性平、霸凌、校事會議)行政事務。
3.學輔處相關業務支援。
4.配合業務參加相關之進修或研習活動。
5.配合新竹縣政府及機關需求之行政支援工作。
6.臨時交辦事項。
二、敘薪待遇:比照新竹縣116年度約聘僱人員年薪俸預算編列參考基準表 280俸點(折
合月薪 38,948 元)。
經費項目以薪資、年終獎金、勞保費、健保費、勞工退休金及保險費等為限,自應聘日起薪,並依計畫投保法定保險。
三、工作地點:新竹縣立富光國民中學 (地址: 新竹縣關西鎮東光里十六張49號)。
四、報名資格:性別不拘,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二)經教育部培訓合格、具有相關學務工作專業訓練、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三)未具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 2年內完成相關研習課程並取得證書。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項及第 6 項規定之情事者。
(六)具溝通表達能力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尤佳。
(七)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報名日期:一次公告,多次甄選,請注意甄選日期。
六、報名方式:
(一)採電子郵件email報名(另於甄選當日應攜帶全部應徵資料正本至現場進行查驗),請於報名期限內將以下報名應繳資料表件按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檔名請註明姓名及報名類科),email至30080737@hchg.gov.tw,信件主旨為:「參加富光國中115學年度第○次增置學務人力甄選」,以利後續審核。
洽詢電話:03-5872224 分機17 李主任。
如有相關工作內容洽詢,請來電:03-5872224分機16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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